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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自贸片区出台措施扶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

2025-04-07 11:24:00

台资实际到资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台青创业租用的办公场所,第一年的租金补助最高每月60元/平方米;就业台青可享受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台青首次来厦实习可获数项补贴……记者从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了解到,《厦门自贸片区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刚刚修订完成,继续对台湾青年提供创业就业扶持。

本次修订是在2023年版的基础上进行的,新增、修改、取消了部分内容。《若干措施》主要对2025年度至2027年度台青创业就业实习进行补贴,有效期三年。本报今日为您解读相关亮点。

扶持鼓励台青创业就业

租房补贴增加到每月2000元

《若干措施》指出,对台青创业企业在厦门自贸片区内实际经营满6个月的,台资部分实际到资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到资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为20万元。

对台青创业租用的办公场所,《若干措施》明确提供租金补贴。具体来看,办公面积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租金补助的标准为第一年最高每月60元/平方米,第二年、第三年最高每月40元/平方米。

此外,结合厦门市居住用房租金情况,将就业青年的租金补贴1000元/月增加为2000元/月,吸引更多台青就业。

吸引台青到厦门自贸片区就业方面,《若干措施》新增实习及就业政策。

对来厦门自贸片区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或企业实习、见习一个月以上的台生,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再叠加500元/月的实习见习补贴、1000元首次来厦补贴。

厦门自贸片区内企业新招收台湾青年就业,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连续满一年的,按招聘人数,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叠加累计不超过三年,每人每年1.2万元的用工补贴。

赋能台青创业就业基地发展

综合考核最高可奖100万元

《若干措施》新增了厦门自贸片区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的认定标准。扶持的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实际运营时间满一年。基地现有不少于6家台湾青年创办的企业且入驻后连续纳税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入驻台湾青年不少于20人且入驻时间在6个月以上。同时,基地内现有不少于5家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

为鼓励基地运营主体公司为台青企业赋能,《若干措施》指出,运营主体公司每年入股台企20万元或以上的,给予实收资本3%的奖励。每个基地每年奖励金额总额不超过10万元。

此外,《若干措施》新增省级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评定及复核奖励,以及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综合考核。获评国家级、省级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年度考评中获得优秀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发展的综合考核从建设规划、管理运营、台青台企三方面进行,根据得分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奖励。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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