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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一台电梯补助10万元!东莞拟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新规

2025-04-25 11:56:00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记者从征求意见稿获悉,东莞拟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无电梯多业主、楼高6层及以上的住宅加装的电梯给予财政补助。其中,每完成一台电梯加装,财政定额补助10万元。

东莞大力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南都资料图

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

通知称,2020年4月东莞市住建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下称“《细则》”)已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到期后不再延期实施。

为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接续开展,该局计划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进行实施,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意见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7日。

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了解到,对于2025年3月25日之前通过联合审查的加装电梯项目,按照《细则》规定的资金申请与拨付程序,申报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市、镇(街)财政将上述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纳入2026年度预算安排解决。

各镇(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办公室(下称“属地电梯办”)须督促上述项目尽快竣工并申请专项补助资金,若上述加装电梯项目未在2026年内申请使用专项补助资金,将不再进行补助。

对于2025年3月25日之后通过联合审查的加装电梯项目,按照《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属地电梯办填写《东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表》,统一申报纳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使用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进行补助。

加装一台电梯补助10万元

在财政补助范围和标准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无电梯多业主、楼高6层及以上的住宅加装的电梯给予财政补助。其中,每完成一台电梯加装,财政定额补助10万元。

财政补助资金优先使用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市、镇(园区)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园区、镇(街)在执行改造项目过程中,如需提高园区、镇(街)财政补助标准的,需按老旧小区改造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另外,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可共同授权委托1名业主代表作为财政补助资金申请人。为提高效率,落实电梯安装及日常维修保养等责任,鼓励电梯生产安装企业提供“电梯托管管家”一体化服务,代为办理加装梯工程的建设申请、施工安装、维修保养、补助资金申请等手续。提倡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共同授权委托提供“电梯托管管家”一体化服务的电梯生产安装企业作为财政补助资金申请人。

属地电梯办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核实通过后将加装电梯的时间、地点、项目名称、财政补助资金申请人等信息在加装电梯的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及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加装电梯业主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属地电梯办提出书面意见。属地电梯办及时将书面意见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应与提出异议的业主自行协商。经自行协商仍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请求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参照城乡社区协商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协商或调解。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属地电梯办、财政分局须加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专项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变相套取和违规列支补助资金。申报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 黄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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