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余晖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4月7日消息:
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李润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润林,男,汉族,出生于1960年7月,山西岚县人,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8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农业经济师。
李润林早年长期在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工作,曾任岚县上明乡党委书记,岚县县委政研室主任。1987年2月,李润林任共青团吕梁地委副书记;1990年4月,任吕梁市交口县委副书记;1998年5月,任吕梁市柳林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01年4月,任吕梁市柳林县委书记。
2009年7月,李润林当选为吕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润林曾被问责。
2018年12月,山西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通报显示,李润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通报显示,吕梁市对燃煤锅炉整治不力,区域环境质量恶化。截至2017年4月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时,吕梁市区等地区尚有部分燃煤锅炉未完成淘汰和提标改造任务;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问题突出;“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不力,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
对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吕梁市副市长李润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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