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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的公告

2025-04-30 18:16:00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5〕104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现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不得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提前对学生进行预录,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市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加大对学校违规招生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常态化通报制度,对核查出来的违规招生学校以及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违规招生学校进行通报;对各学校违规招生的学生一律不办理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对因违反招生纪律、破坏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将依规依纪进行严肃问责。

为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认真核查每一条举报线索,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来源: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川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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