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公司员工业务水平和技能,满足发展需要,并使培训操作过程规范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
三、定义
1、培训:为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开拓思路而进行的有目的训练。
四、职责
1、人事部作为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培训与学习平台的建立;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整体方案的设计;相关管理制度体系的制定及培训项目的监控;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2、各部门有义务协助人事部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
五、培训原则
1、员工培训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为目标,须有益于公司的权益和企业发展需要。
2、员工培训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为前提,遵循学习、工作需要与公司发展相结合、讲究实效,以及短期、业余为主的原则。
六、培训计划的制定
1、年度培训计划
- 人事部于每年12月份向各部门发出次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及各岗位技能要求,拟定部门次年度培训需求,并于当月汇总到人事部;
- 人事部根据年度考核中业绩沟通表收集各员工的培训需求;
- 人事部对各部门培训需求调查表以及考核中提出的培训需求进行审核和汇总,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2、对临时追加的培训。
- 属本部门内训由部门经理核准,报备人事部;
- 根据实际情况,年度培训计划需及时调整。对未能实施的培训需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措施。
七、培训实施
1、人事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协助培训负责人做好培训项目的实施;
2、公司内培训,受训人员须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
3、具体培训项目实施形式包括课堂教学、户外拓展、读书与知识分享计划、培训沙龙等形式。
八、培训效果评估
1、培训效果主要通过书面考核、实际操作考核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培训,或视实际情况给予转岗或解除劳动关系。列为一般性介绍培训的,不作考核。
2、评估培训效果的方式因培训项目而异,培训组织部门须对每次培训的效果作出相应的评估和追踪,依培训项目的特点由浅入深分别采用以下三级评估方式:
一级评估:针对学员对课程及学习过程的满意度进行评估。培训主管负责进行问卷调查并形成《培训总结表》;
二级评估:针对学员完成课程后的学习成效通过组织考试或实地操作等进行评估;
三级评估:针对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其行为或工作绩效是否因培训而有预期中的改变进行评估。
3、人事部应建立经理人和员工个人的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以便查询。
九、附则
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人事部。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