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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财产损益属于什么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的税会业务分析)

2025-01-20 03:15:32

2023年第75讲,说税收,谈风险,讲政策。今天说说“待处理财产损溢”的税会业务问题。

一、概念及科目核算内容

(一)概念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指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二)科目核算内容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的盘盈毁损。企业按照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进行明细核算,查明财产损溢原因,在年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无余额。

二、具体实务

1.企业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现金等,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现金”等科目,货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企业盘亏、毁损、短缺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现金等,应当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或金”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企业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3.企业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固定资产、现金等,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企业盘亏、毁损、报废的各项资产,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其借方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特别提示]企业采购物资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或尚待查明的损耗,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三、涉税解析

1.“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一个过渡性会计科目,具有暂时性的特点。企业财产物资盘盈、盘亏的结转是否按时、及时,涉及企业的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收支情况。影响业所得税的缴纳。

2.企业财产物资的盘盈,应冲减企业费用或列作营业外收入,增加计税所得额。企业对盘盈的财产长期挂账,迟迟不予结转或不予结转的,会减少当期的计税所得。

3.企业财产的短缺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转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必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企业资产损失相关资料应当完整保存、备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政策依据

1.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2.2007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3.2011年3月31日《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25号)。

4.2018年4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税会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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